通过对中华武术之理性架构的考察,笔者发现,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华武术所建构的技战术与道德规范中,存在着一对异常明显的相互对立的指导理性---诡道与圣道。诡道与圣道,共同构成了中华武术的复合理性,从而形成了中华武术在理性架构上的基本特色。
诡道,乃是武术技击必须遵循的理性原则,是武术之技战术体系建构的根本依据,也就是习武者的工具理性;圣道,乃是习武者运用武术技击时必须遵循的理性原则,是习武者运用武术技击时进行价值判断的根本依据,也就是习武者的价值理性。就传统文化与中华武术的关系而言,兵家的诸多战略战术、道家之“反动与弱用”等策略,确立与强化了武术之工具理性的诡道性质;儒家的礼仪、五常、中庸等道德教化,则建构了武术之价值理性的主要内容。
在我看来,对武术之复合理性的成份、来源、关系、要求等展开积极的探讨,并对与其相关的人格与功夫、道德与规则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是重要而又必要的。
一、理性的架构 以技击为本性的传统武术的原始指导思想,乃是狡诈而残酷的诡道;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道德,限制了这种诡道思想向主体之人的任意扩散,避免了诡道思想对习武者的人文理想的影响,并使其自身成为了习武者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与运用武术技击的根本原则,成为了传统武术技击在实践运用时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这一被作为传统武术技击实践运用的依据的儒家思想规范,即是传统武术技击的圣道。[2]圣道的加盟,特别是加盟后的圣道对诡道的统制,使诡道被限制在工具理性的范畴,而使自身成为唯一可靠的价值理性。[3]
就传统武术技击的固有信念而言,诡道即工具理性,是本然的;圣道即价值理性,是超然的。武术本不具备涵养道德的功能,而是由于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道德的长期规范与指导,使传统武术在事实上具备了我们后来一直引以为荣的修养功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传统道德对武术技击的规范与指导,确立了习武者的价值理性,但却不是对工具理性的重新改造。
1 本然的诡道
武术最根本的特性是技击性,基本已是武术界的一个共识。你死我活的技击搏斗,必然不是一个以礼相谦让的君子交往。孙武在其《孙子兵法》中把兵家之道定性为诡道[4],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作为生死搏斗的武术的根本属性?我们完全可以说:“武者,诡道也。”
技击性的武术是以制服对手(至少也是以自卫)为目的,再加上传统武术在发展过程当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体育竞技的规则意识的约束[5],而是一直以生存手段的性质表现着,使得武术在日渐的发展中,狡诈的成份越来越多。武术的这一根本特性与发展史实,决定了中国传统武术的技击指导理论的诡道性质。
应该说,武术从产生之日起,就表现出来了非常明显的作为生存手段的性质,而决不是体育竞技的性质。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传统武术技击的本质规律,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很明显的诡道性质,虽然并不像在后来发展中表现出来的那么成熟。
武术史的研究认为,武术的起源与原始人类的生存竞争关系很大[6]。原始人类为了生存,在与各种猛兽的搏斗中,通过无数次的对经验的总结与对教训的吸取,必然形成自己最为得意的搏斗技术,哪怕这些技术是十分原始与粗糙的。随着原始人类生存环境的扩展,原始人类的生存竞争,也必然从人与兽的斗争扩展到人与人的斗争直至原始战争中。原始战争中人与人的直接搏杀,必然使这种搏杀技术中的智力因素加速增多。也就是说,人与人的直接对抗,使武术中的诡道必然快速发展起来。
客观地说,武术史的研究尚不能确定武术的真正起源问题。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武术起源于什么状况,当武术表现为人与人的搏斗对抗的时候,在这种搏斗对抗中包含有诡道的成份,应该是合情合理的。
自然,我们说传统武术技击的本质之道乃是诡道,并不全是出于推测。应该说,除了运动实践的体悟以外,几乎所有的战术理论,均可以证实这一点。
“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7]此手战之道,含阴阳变化之理,神妙深奥;虽外示柔弱,却暗藏杀机。这是对手战的精神状态与思想意识的一种要求。其中已暗示着武术之道的诡诈性质。
著名武术家、意拳创始人王乡斋先生坚持生死搏斗的残忍性,强调勇敢顽强的心理素质。在他看来,“技击在性命相搏一方面言之,则为决斗,决斗则无道义,更须抱定肯、忍、狠、谨、稳、准之六字诀要,且与对方抱有同死决心,若击之不中,自不能击,动则便能致其死,方可击之。其决心如此,自无不胜。”[8]
面对如此狠毒的搏击场面,抱有现代体育竞技心态的武术运动员,能在这样的实战中保持原有的镇定吗?
综观所有传统武术的格斗场面,可能都难免给人带来残忍与狡诈的强烈感受。相比而言,带有女子拳术特色的“采莲手”可能更加关注实战技巧即狡诈之计谋的运用。
“在实战技击中,要做到指上打下、指下打上,声东击西、声西击东,欲前佯侧、欲侧佯前,示近击远、示远击近,欲退佯进、欲进佯退,从而引逗、迷惑对方,破坏其判断能力。另外,还应学会隐蔽特长。高明的技击战术是令敌错误地认为你的真实特长是你的短处,你不会运用它与其搏斗。这样往往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9]笔者在拙著《采莲手实战技击法》中的以上论述,足见“采莲手”对狡诈之计谋的特别关注。虽然这些论述并非来自某一古籍,但却是对历代先师们口传心法的简要总结。
中国社会长期以来重文轻武的传统意识,传统武术的民间地位与阴谋特色,加上传统武术非常严重的保守思想,使其难以形成大量系统的理论著作。然而,即使从民间武术通俗语言的只言片语中,还是能让你感受到传统武术搏击之诡道的反规则意识与超常的狠毒的攻击性。如什么“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还有什么“先下手为强,后下手招殃”,以及什么“举手不让父,抬手不留情”,“一击必杀”,等等。
其实,对任何理论与传言的叙述,都比不上我们对传统武术技击招法的直接体悟。传统武术技击招法所内含的笑里藏刀式的阴险、杀人不见血式的无情、声东击西式的狡诈,足可以让你感叹传统武术对人性阴暗力量的充分利用。
我们可以断定,只要武术技击作为生死搏斗手段的性质不变,人类的智力与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必然伴随着武术技击中的诡道思想的日益成熟。可以想象,即使我们只是把文化史上可以明确考证的短短的两千多年作为我们思考的对象,我们的作为武术技击指导的诡道,已经经历了怎样的一个发展过程。一个以诡道为指导的作为生存手段的搏击术,在经过数千年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总结后,作为其对抗之精髓的诡道的高深程度,可想而知!我们可以想象,在原始的本然性的武术中,潜在着多么可怕的与人类群体追求相冲突的不和谐因素!难道人类能够坐视这种潜在的危险而不顾吗?
伴随着数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连绵不断的人类战争,愈演愈烈的人事纷争,源远流长的阴谋文化[10],以及儒家的礼文化中本就固有的某些特权性质的反规则意识[11],促成了数千年的武术技击诡道的高速发展史。这把越磨越锋利的双刃剑,是绝对不能让人们熟视无睹的。非常幸运,中国古人肯定意识到了这一点,中国历史以自己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引导。我们今天反思这一问题,除了考察中国历史对其进行规范的方式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醒大家,切不要忘记诡道对人类发展的潜在威胁,切不要忽视对其的正确规范与引导。刀可以砍材,也可以杀人。我们不能因为刀的杀人功能而抛弃刀,但也始终不能忘记刀还可以杀人。我们是否感觉到,我们今天的武术管理,对道德规范的重视已经有些放松?
2 超然的圣道
我们已经知道,武术初起时,即是充满斗志的;作为一种生存手段,武术技击必然以克敌制胜为目的。然而,趋向于平衡、和谐的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以其略显过分的政治意识与道德敏感,把这一对平衡、和谐的社会状态的关注,延伸到了社会文化的各个领域。政治性先于工具性,道德笼罩于一切,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特色。自然,对于以诡诈为道的武术技击,是不得不加以规范与统制的。道德政治的干预,构成了武术技击的诡道受制于某种合理的道德规范的强大的外部压力。
就习武者而言,面对儒家思想的强大压力,只有服从和遵循传统道德的规范,自觉地以传统道德规范的要求来完善自己。任何一个习武者,都必须生活在时代的风尘中,无法脱离现实,更不可能背弃现实,因此,习武者即实践武术技击的主体,必须把武道的最高目标从技术性的层面提升到政治与道德的高度。武术技击对政治与道德的顾瞻,即使不是因为习武者的功利动机所致,也必定要被社会压力所驱使。武术技击之道不得不受制于主流思想的牵引。
我们知道,即使是主流的传统思想,对完美人格的培养,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那么,我们这里说圣道即儒家的圣贤之道,是否有失偏颇呢?
我认为,传统武术的不同流派,对习武者为人处事的圣道的理解,并非完全一致。这些理解的差异,与不同流派产生的文化背景有关,牵涉到创始人的生活阅历、文化涵养以及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等。近儒者,近墨者[12],近道者,近兵者,对于所谓的圣道,可能均有不尽相同的认识。但是,可以确定,在传统文化的政治第一、伦理至上的大一统思想的统制之下,无论是什么样的武术流派,从总体上看,对于圣道,都不会有偏离儒家核心的解释。
我们不排除不同的武术流派所遵循的价值理性的不尽相同,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各流派的人文理想并不是完全一致。但是,随着儒家思想从汉代以后的官方意识形态化,就做人而言,各家思想则日趋一致,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在这种大背景下,主流的武术圣道的儒家化,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在哲学观念上,传统文化的各家各派,可能会有针锋相对的预设与诠释,然而,在对待政治与伦理问题的态度上,各家各派则几乎是一致的。这,对了解中国思想史的学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共识吧?在政治第一、伦理至上的共识下,传统的各家思想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的圣道,在根本上,是不会有太大的区别的。
因此,在中国历史上长期被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必然是武术圣道的主要来源。因为中国文化发展史的实践已经证明,这一基本把握了中国传统道德发展方向的主流思想,具有极强的统摄能力与同化能力。当然,我们对武术圣道的认识,并不是完全出于这种主观的猜测。
由于传统的重文轻武的历史现实,使很多在实践中实实在在地起着巨大作用的价值理性即武术圣道,与武术的技术研究一样,多停留口传身授的教诲中,而很少形成于文字。当然,我们说很少形成于文字,是相对于口传身授的巨大影响而言的,并非说绝对的没有记录。
具有武德规范性质的少林“十禁”,虽然带有明显的佛门特色,但透视其本质,仍然是以儒家伦理为基调的。德虔大师在他的《少林武术大全》中说:“早在十二世纪,少林寺觉远和尚就为训练众僧习武规定了森严的‘习武禁约’,名为‘十禁’:一禁叛师;二禁异思;三禁妄言;四禁浮艺;五禁盗劫;六禁狂斗;七禁违戒;八禁抗诏;九禁欺弱;十禁酒淫。犯者轻罚百尺,重者驱之。”[13]
如果说少林“十禁”多了一些戒律而少了一些指导的话,意拳大师王乡斋先生对习武者的要求,就比较清晰了:“拳学一道,不仅锻炼肢体,尚有重要深意存焉。就传统而言,首重德性,其应遵守之信条,如尊师敬长,重亲孝长,信义仁爱等,皆是也。此外更需要侠骨佛心之热诚,舍己从人之蓄志,苟不具备,则不得谓拳家之上选。至于浑厚深沉之气概,坚忍果决之精神,抒发人类之情感,敏捷英勇之资质,尤为学者所必备之根本要件,否则恐难得传,即使传之,则亦难能得其神髓矣。”[14]
作为名扬天下的太极拳的根源的陈氏太极拳,其对陈氏门规戒律的表述,相对来说,就显得规范了许多。其门尊十二严对“端、公、仁、浩、忠、诚、敬、正、义、勇、信、德”等优良品德的提倡,其戒章十二禁对“邪、刁、猾、奢、诈、疯、卑、奸、谎、狂、恶”等人的劣性的严禁,其规守廿备对正义行为的要求与对恶劣行为的告诫,都已经清晰地告诉门徒们,要以传统儒家的德行思想为指导,以天下为己任,做一个敢做敢为、道德高尚的人。[15]
我们说传统武术之圣道更多地体现了传统的儒家之道,其实有一个比各种武术资料对武德观念的记载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就是几乎在所有门派教拳习武的口传身授中,都在强调着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一定要遵循社会基本的伦理规范,做一个对国家忠诚、对师长孝敬的武术大家。治中国哲学史的学者都很清楚,孝,是儒家立论之本;忠,是保障儒家思想在政治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基本要件。而此两者,正好也是传统武术最为强调的两点。即使在现在,师徒制这种教学训练模式,师父与徒弟在日常交往的礼节与规范,还是十分明显地表现出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特色。虽然这种传统在现代社会并非完全是一种进步。
可以这样认为,所谓武术的圣道,其实也就是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所强调的为人之道,也即儒家所谓的圣贤之道。只是,我们称其为武术的圣道,是因为这是要求习武者在运用武术的实践中来遵循与证悟的。传统武术,其实只是儒家的圣贤之道的一个实践领域而已。
儒家思想的圣贤之道在传统武术中的实践,使传统武术技击的工具运用的展开也被严格地加以了限制。我们常说,练习武术的目的是为了防身自卫,而不是争勇斗狠,[16]但却很少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防身自卫”的说法,其实已经是对传统武术技击之工具作用的严格限制。作为一种工具,在为我而战时,它只能用于防与卫,而不能用于攻击。当然,保家卫国、惩恶扬善时,则另当别论。或许,我们很少去思考那些早已让我们习以为常的话语,但是,我们确实不能忽视,这些简单朴实的话语,常常张扬着传统武术圣道的基本理想。先人们对个人目的的定位—习练武术的目的,是为了防身与自卫,而不是打击别人[17],是与西方拳击等对抗运动绝然不同的。[18]
3 诡道与圣道
对于中国古代的政治宣传与道德教化来说,武术自有其独特的表现方式。通过武术神话、武术游戏、武术艺术、武术技术等形式,使传统道德理想分别以神秘的、开心的、动人的、清晰的等方式深入人心。[19]武术技击的诡道不仅已被限制在战术的层面,做人的伦理道德规范也获得了一种得以宣扬的崭新方式。此时,武术技击不仅不再与传统的伦理政治相对抗,而且自觉地充当了古代道德教化的急先锋。
其实,无论中外,在遥远的古代,都曾有过类似于武术的作为生死搏斗手段的搏击技术。作为生死搏斗手段,其中包含的诡道成份,必将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日益发达。对于这种反规则、反社会的诡道的日益发达,任何一个民族,都不会坐视不管的。只是,不同地域的民族采取了不同的办法。笔者以为,在对待这些诡道的态度上,西方人采用了一种对其技术直接进行限制的方式。比如,西方的拳击,可用技术、攻击部位等,均已有明确的限制规定。[20]运用规则来削减搏击的诡道成份,使人性中阴暗的东西被有意识地加以引导,可能是西方人的基本思路。
很有意思的是,中国的传统武术技击在寻找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依据时,并没有像西方拳击那样,把武术技击仅仅限制为一种运动,然后以对运动本身来说相对公平与公正的规则作为自身的规范,把对规则本身的绝对尊重作为习武者的专业素养,而是用另外一种成圣成贤的做人之道来引导传统武术技击的习练者,从而使习武者所追求的人生境界远远地超越了通过武术运动自身能够达到的水平。此时,对传统武术技击来说,诡道的最大程度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武术技击的堕落,关键要看掌握以诡道为指导的武术技击的人运用武术技击来做什么。中国古人似乎坚信,无论武术的技击战术变得多么诡诈与阴险,都不可怕;可怕的只是掌握这些阴险诡诈的武术技击的人不做好事。因此,中国的传统武术技击更重视对习武者的道德品质的教育。传统武德的目的,不是为了慈化技击技术,而是要影响与指导习武者的价值判断。一句话,传统武术几乎没有下功夫对技击战术的指导思想进行改造,而是把几乎所有的精力都用到了对人的引导上。对战术指导思想的改造,还是对人的引导,可能是传统武术与西方体育竞技的最大区别所在。[21]当然,无论是对战术指导思想的改造,还是对人的引导,都要由人来完成,都要落实到人身上。因此,无论是对战术指导思想的改造,还是对人的引导,就需要由人来执行这个角度看,两者的认识又是一致的。
道德,永远是指向人的价值判断的,自然,传统武德对武术技击的规范,也就主要是对习武者的价值判断的指导。它主张习武者在对练时点到为止、在生活中见义勇为、在思想上疾恶如仇,并号召习武者以天下为己任,对朋友和善仁慈,对敌人坚决打击。就传统武德规范下的传统武术的理想状态而言,作为习武者的人应该是仁慈的,而搏击技术的指导思想,则是指向狡诈与残酷的。
儒家思想对人的价值观的引导而不是对技战术思想的规范,使传统武术没有向西方式体育的方向发展。应该说,传统武术技击具有发展为体育的可能性,但却没有发展为体育。因此,在我们对传统武术技击进行分析研究时,我们不能只是为了进入西方的语境,就照搬西方的术语,而不顾中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历史事实。客观地说,传统武术,只能是在传统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传统文化的一种形式。它只能是传统武术。这种文化形式,强烈地反映了传统文化大一统思想的强大的感化力与凝聚力,以及传统思想中固有的专制意识,更反映了传统武术不同于现代西方体育的作为生存手段的本质属性,自然也决定了传统武术在人文精神方面的无法独立的附庸地位。对于这样一种文化现象,我们现在还不想轻率地讨论其得与失;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正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一个特征所在。
人从自然的人成为社会的人,必然要经过一个社会化的过程。作为人的社会化手段与方式的武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本来就有着自己独到的积极作用。我们很容易看到,武术本身所具有的娱乐、健身、搏击等功能,对人在其他方式的社会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有着调节与平衡的作用。比如,缓解人在工作中的焦虑,培养人的自信,增强人的竞争意识,等等。这是武术能够长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我们还必须看到,本身即可以作为一种人的社会化手段与方式的武术,自身对人也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我们不难想象,诡道不可避免地培养的人的狡诈意识与狠毒心态,必然不应该是人类所追求的。武术自身对合理的价值理性的内在需要,加上传统社会主流的道德思想的统制一切的意愿,决定了中国传统武术技击伦理化的必然结果。
应该说,在先秦时期,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伦理观念,已对武术技击的习练者进行了引导。然而,伦理思想对武术诡道的统制,并不是一开始就完全有效的。武术在其自身的发展中,曾经有过一个日渐适应与日渐接受的过程。也许,它首先接受的是孙子兵家与老子道家,因为孙子与老子在讲述战争或斗争策略的同时,又在散播着一种慎战甚至不战的思想。如果说孙子还偏重于对抗战略的研究的话,那么,老子则偏重于通过研究混乱状态下的对抗策略而追求目标的和谐。武术技击由诡诈好战到诡诈慎战,由诡诈慎战到“法自然”求和,然后再过渡到通过掌握高深的诡诈技能而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确实需要一个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可能要得益于中国传统主流文化的三教合流—同归于儒。[22]
儒家思想对武术的价值判断的引导,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抑或是自然而然的,都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传统武术中,传统伦理道德对诡道,只是引导而不是抛弃。这里的引导,是指在传统思想影响下的传统武术,把技术运动遵循的规律,严格限制在了战术的层面。技术原则与价值追求,是完全不同的。切不可理解为成熟的传统武术抛弃了诡道。假如是那样,就把武术技击中的主要成份给彻底改造了。在传统文化大背景下的传统武术,逐渐形成了自身规范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这种作为习武者的价值判断的规范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与诡道相对立,我们这里称其为圣道。圣道并没有否定武术技术中的诡道存在的价值,但却给它一个严格的限定。这样,在技术上十分残忍、价值上本为中性的传统武术,俨然成为了一种防身自卫、替天行道的锐利武器。
如果承认对人的教育有多种类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圣道的加盟,使传统武术教育,由原本以身体锻炼和技能培养为宗旨的教育形式,发展成了包含身体锻炼、技能培养和神圣的精神教化等成份的更多功能的复合教育模式。这是文化传统的必然,也是古代中国的特色。
可以断言,如果没有圣道的加盟,作为工具理性的诡道,自然也将上升为传统武术技击的价值理性。不难设想,当诡道从工具理性上升为价值理性,而使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合一时,传统武术技击的发展,必将成为人类的一种灾难。所幸,先贤们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利用以诡道为指导的武术技击技术来实现圣道的目标,自然完成了习武者在价值判断上对诡道的超越。[23]从诡道的层面看,作为习武者道德规范的圣道,必然是超越本然的。传统武术技击的圣道,乃是一个超然的圣道。[24]
传统武术技击在价值判断的依据上对诡道的超越,确立了对武术技击原理的工具理性的定位,推动了人在精神上的超越追求,强化了人的责任意识与社会归属感。在某种意义上,武术从此开始成为了一种道德的号角,成为了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或许正因为此,后来人们的一种长期的倒果为因的“误解”形成了:武术有修心养性的功能,是一种很好的修心养性的手段。当然,我们这里说“误解”,并非指后来的武术事实上具有修心养性的功能,而是指从发生学的角度而言的逻辑顺序上的因果倒置。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明白,是因为武术搏击的诡道的先在的事实,才有了修心养性的后来的道德思想的规范。也正是因为后来的道德思想的规范,才使更后来的包含道德修养在内的武术成为了一种事实上的修心养性的手段。我们应该看到规范的传统武术的修心养性的功能,更应该明白诡道与圣道的事实关系。这样,才能使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均能真正把握武术的发展方向,解决武术在促进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切不可盲目自信纯粹技术性的武术能够促使人类灵魂的净化。只有懂得这些基本道理,我们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现代社会竟然出现了不能算是个别的技艺高超但却道德败坏的武林败类;也只有懂得这些基本道理,我们才能真正明白,为什么武术技能的增强与道德水平的提高并不始终一致,甚至方向相反。
作为工具的武术技击,永远不可以抛弃诡道;然而,作为运用工具的主体的人,在做人的社会实践中,则必须遵循圣道。圣道,是作为习武者的人在运用武术技击这种工具进行社会实践时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习武者的价值理性。习武者必须严格遵循圣道进行社会实践,并在社会实践中实践这一只可以实践的对象。圣道统制诡道,只是意味着价值理性的确立,而不是对工具理性的性质的改变。这种知行合一的对圣道的实践过程,使习武者的人格不断地得以提升。
武术技击在传统中的发展,乃是诡道被限定在战术层面,圣道统制诡道而成为了习武者的价值理性。
对武术来说,诡道成就的是强大的杀伤力,而圣道成就的则是伟大的人格。伟大人格的实现,不是在脱离运用杀伤性武器的纯粹的思想中完成的,而是在利用强大的杀伤性武器进行正义的社会实践中完成的。就诡道自身而言,诡道意味着狡诈;然而,把诡道放在整个武术的大背景下,诡道则意味着战斗力的增强。对习武者来说,诡道所成就的强大的战斗力应该是中性的,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而圣道,则把习武者推向了人格的完善。
传统武术技击把技术与做人在原则上严格地区分开来,然而又在用武的实践中把两者完美地结合到了一起。遵循诡道的武术技击战术,与依据圣道的为人处事,形成了复合的武道的两个层面。这样,从复合的武道的角度来看,一个最伟大的武术家,就意味着高超的武术技击能力与强大的人格魅力的完美统一。
二、相关的思考 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武术圣道的历史功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对于这一影响至为深远的武术圣道的某些相关问题,却是需要我们加以认真的分析与深刻的讨论,甚至需要我们做出清晰的思辨与果断的抉择。现在看来,传统武术以成就高尚人格为武术修养的最高境界、期望通过人格的完善而促进自身功夫的提高,至少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圆融的。我们必须谨防诡道对圣道的僭越而使价值理性成为工具理性的附庸,并在人格修养上确保圣道对诡道的永久统制。同时,需要清楚的是,无论圣道如何地充满魄力,在当今的武术实践中,也必须与规则严格地界分开来。
1 人格与功夫
众所周知,儒家的理想人格,乃是在实践中严格遵循儒家的伦理规范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圣人。那么,传统武术追求什么样的理想人格呢?可以想象,在以儒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的中国古代社会中,传统武术所追求的理想人格,必然也是圣人,只是,这种圣人是在运用武术的实践中所成就的。这里,我们可以称其为武圣。可以这样说,武圣是传统武术所追求的理想人格,是严格地按照儒家所提供的价值理性施展武术技能的武术家。也就是说,所谓的武圣,乃是利用武术技术服务于社会,并在社会实践中完全体认与实践了圣道这一价值理性的最伟大的武术家。
在传统武术中,性质截然相反的技击战术之诡道与做人之圣道,非常有意思地融合到了一起,使本然的诡道受到了圣道的引导与统制。这样,本属纯粹技术性范畴的武术,就将成就伟大的人格作为了自己的最终目标。技术与做人,成了传统武术的两个重要的范畴。按照传统的说法,对技术的训练,是为了增长功夫;做人的实践,是为了成就伟大的人格;因此,对技术与做人的关注,可以转换为对功夫与人格的瞻望。
略加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在传统武术中,人们对功夫与人格的关系的理解,是十分明确的。第一,高深的功夫是一个武术家的必备前提。第二,高深的功夫,必须受制于伟大的人格。练就功夫只是手段,而成就人格才是目的。第三,伟大的人格,可以促进功夫的提高;或者说,伟大的人格是成就高深的功夫的重要因素。
按照传统武术的观念,武术[25]是做人的学问,更是成就伟大人格的实践过程。将武术的圣道规范,身体力行,落实到运用武术的实践中,正是武术的中国传统特色。与现代竞技武术有所不同的是,传统武术是为己[26]的生命之学,而不是为人的出于功利的纯粹技术。在运用武术的实践中,习武者以自己的自觉自悟,通过自我挺立与自我建构来成就自己,从而领略、感受生活的价值与意义。武术最终成就的是具有伟大人格的武术家。一个具有伟大人格的武术家,是在运用武术的实践中所造就的。
传统哲学为人们确立了人的行为的规范,指出了人的思想境界的自我建构的方式,然而,这些规范与方式又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才能真正有意义。应该说,传统武术,正是主流的成人之道所要落实的一个具体领域。就原则性的思想而言,是不必考虑实践的具体方式的;然而,就具体的传统武术而言,高深的武术功夫,也就成了一个伟大的武术家的必备的前提。
武术家的伟大人格,主要是在对武术的实践运用中成就的,但并非全部。传统武术对习武者人格成就的范围的确定,其实已经扩展到人的所有的生活领域。能否尊师敬友、能否慈善待人,与能否见义勇为、能否为国尽力,均是传统武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可以说,传统武术已经把人的生活的所有领域的道德修养,均看作了武术的实践方式。或许,这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道德修养,与运用武术的实践中的自我建构,是不可分离的。这样,所谓的武德,就从“运用武术的道德”,升级成了“习武者的道德”。“习武者的道德”,必然包含了习武者的所有生活领域的道德修养问题。
对一个伟大的武术家来说,高尚的人格风范,与高深的技能功夫,都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当我们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时,传统武术则更为重视前者。就中国人看来,德与能,心与身,前者永远是第一位的。因为人们习练武术的最终目的,并不在技术这个层面上。如果没有道德规范与成就人格的前提保证,所谓的武术,就不能被称为真正的武术。
“拳道之大,实为民族精神之需要,学术之国本,人生哲学之基础,社会教育命派,其使命要在修正人心,抒发感情,改造人理,发挥良能,使学者精明体健利国利群,故不专重技术一端也。若能完成其命,则可谓之拳,否则异端耳。习异拳如饮鸠毒,其害不可胜言也。”[27]
其实,把道德或人格放在第一位,并不仅仅是传统武术的特殊理念,而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
客观地讲,单就专业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理解,无论多么高深的技能功夫,都必须受制于高尚的人格,因为这种高尚的人格本身即是完全符合于人性论的人的目的。人的所有行为必须服务于人的最终目的,否则,人就必然要发生异化。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练就功夫的目的只是为了功夫本身,那么,我们只能说,武术训练本身已经使人产生了异化。武术的技能功夫越高深,掌握这种高深功夫的习武者的人格就必须越高尚。功夫发展与人格成就的比例不协调时,人就会出现问题,功夫就会产生消极的社会影响。从这一点上看,传统武术对人格与功夫的关系的理解,是有其合理因素的。当然,我们这里并不讨论传统武术对高尚人格的界定在现代是否仍是最为积极的。
传统武术对武德修养,也就是对成就伟大的人格的极其重视,还与这样的一个观念有很大关系。那就是,传统武术认为,习武者的人格的力量,可以转化为或者影响到高深的技能功夫。在这里,人格并不仅仅是对运用功夫的限制与规范,而是习武者练就高深的功夫的重要前提。或者说,成就人格,与增长功夫,本就是一回事。习武者日常的包括习练武术技术在内的所有生活,都是一个练功的过程,更是一个成就人格的过程。对此,我们从哲学的角度可以这样概括:做人与练功,其实都是对宇宙大道的证悟,都是对人的本性的回归。因此,此两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余自幼练拳以来,闻诸先生之言,云:拳即是道。余闻之怀疑,至练暗劲,刚柔合一,动作灵妙,一任心之自然,与同道人研究,彼此各有所会。惟练化劲之后,内中消息,与同道之人言之,知者多不肯言,不知者茫然莫解。故笔之于书,以示同道,倘有经此情况者,可以互相研究,以归至善。”[28]
孙禄堂先生言拳即是道,可以有多方面的理解,然而,以古人的思路来说,任何的道都是在本质上与宇宙大道相统一的,都是做人的大道。这种做人的大道,必然是一种率性的道德之路。
人的功夫,人的技战术能力,与人的道德水平怎么能扯上关系呢?单从技术的层面理解,我们不能完全确定这种理论的准确程度,更不能描述这种理论的量化模式。然而,从哲学的角度看,这样一种似乎是无稽之谈的怪论,却是有着深厚的理论依据的。
笔者以为,是中国思想上儒家圣贤们所坚持的道德的性善论[29],可以作为其的理论依据。
康德明确告诉我们,现象与本体,客观的事物与自在的物自身,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我们能够感受到、认识到的世界,都是人的意义的世界,而不是真实的世界。人的意义世界,是以关系联结的方式呈现在人面前的;而那个真实的世界,则是一个独立自在的世界。康德认为,对物自身,即对真实的宇宙万事万物,我们是永远无法认识的。我们在生活中所认识到的事物,我们的生活中所谓的事物,其实都只是物自身呈现在人的面前能够被人所认识的现象,即佛教所说的假象或者幻相,而绝不是真实的物自身。人只能认识物自身呈现出来的现象,而永远无法认识物自身。人对事物的理解,人对事物的科学研究,其实都无法接触物自身,而只是触及了物自身呈现在人面前的现象。
中国哲学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陆象山说“吾心即是宇宙”,王阳明说“心外无物”,与康德其实并无本质的区别。人所生活的世界,没有人的意识的关照,怎么能够进入人的生活当中呢?独立自在的物自体,能对我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呢?从此,我们可以说,儒家圣贤早已明白了物自身与人的意义世界的区别,也早已进行了物自身与人的意义世界的划分。正是在认识与划分物自身与人的意义世界的基础上,儒家为人的道德行为找到了本体上的依据。
只有被我认识到的事物,才能进入我的生活世界,包括我自己在内。自然,在我的生活中能够被我意识到的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事物,都不是事物的真实状态。那么,事物的真实状态,即真实的物自身,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在康德,是不可认识的,物自身的存在只是为了给上帝留下思想的空间;而中国的先贤们,包括佛教徒在内,却确信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体悟到物自身的本性。当然,这种方式与康德的认识论是不矛盾的。一切现象都是自心向外的投射,这与康德是一致的;然而,与康德不同的是,儒家先贤们认为,通过自心向内的自我反省,即“收放心”,人们可以“尽心知性知天”,体悟到物自身的本质属性。
宇宙万物之物自身,是可以通过人之超验心而认识的,这是中国古代先哲们的基本预设。基于此,对宇宙万物之物自身的考察与体验,即是彰显人之超验心的过程。超验心,即自心之真实状态,也就是人类发现物自身的状态。使超验心得以彰显,呈现本然的道德状态,乃是人类最为理想的存在状态。
既然所有的事物都是人的自心向外投射的产物,那么,当人的自心意识不再向外投射即不动心的时候,人的行为状态,应该是作为物自身的人的真实了吧?或许,孟子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对人的本质属性,即作为物自身的人,进行了考察与推测,发现了人普遍存在的性善之心。
“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30]孟子认为,人在没有自心意识参与的情况下,所显现出来的品质,应该是人的本来状态。在人看到孩子即将落入井的一瞬间,人失去了一切自心意识,更没有任何的理智与思想,却会自然产生怵惕恻隐之心,这必然应该就是本真的人了。而这种本真的人的表现,也必然应该是人的本性了。任何经过自心意识作用的事物都不是本真的,那么,这种没有经过任何意识影响下的人的表现,应该就是人的自心的物自身了吧?孟子以这样的思维方式,推论人的本性,即作为物自身而不是现象的人,应该是善良的,从而确立了影响深远的作为其道德理论基础的人性善理论。
按照人性善理论,人的道德行为,并不是社会的强制,而只是人向自身本性的回归。 那么,人怎么才能回归自己的本性呢?自然,人向自身本性的回归,即是道德的升华。
所有的人的思想意识,以及在人的思想意识指导下的人的行为,都不可能是本真的;相反,在没有任何思想意识参与下的人的状态,必然是本真的。这样,人向本真的回归,其实也就是一个消除人的思想意识的过程。或许,正是因此,儒家先贤们一致要求人们要消除物欲,回归本真。
从心之物自身即超验心的层面看,本真的人是独立自在而无所谓善恶的;但是,从世俗的角度看,本真的人的自在状态,却是善良的。也就是说,当人消除一切思想意识而不动心时,人将回归本真,呈现为一个善良的、道德的人;当人成为一个道德的、善良的人的时候,则必然是处在一种本真的、物自身的存在状态。
这种本真的存在状态,已经使人消融了一切思想意识,去除了一切名利得失的思想意识,难道还会有所畏惧吗?无所畏惧,人的能力、人的技术发挥不将处于最佳状态吗?心理放松、无所畏惧,必将增加人的勇气,促进人的技术水平的超常发挥。这种最佳的心理状态,对于技战术的实战运用,是个重要的前提;对于训练来说,它又是形成良好的技战术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讲,回归人的本真,做一个道德的人,确实也是一种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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