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属于体育文化范畴、并包含多种价值功能的技艺名称,“武术”一词目前所见始于清晚期。
周伟良: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和大家谈谈有关中华武术的历史与文化这个话题。
周伟良:中华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也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中最为耀眼的活动内容。谈起武术,人们往往用八个字来形容它,那就是“渊源流长,博大精深”。
什么是武术?
周伟良:确实,武术有着悠久的历史,武术作为一个名词,史料中最早见于南朝颜延年的《皇太子释奠会作》,文中说:“偃闭武术,阐扬文令”。但是,文中的“武术”和现在语境中的“武术”有着很大的区别,当时的武术是指军事而言,作为一个属于体育文化范畴、并包含多种价值功能的技艺名称,“武术”一词目前所见始于清晚期。
周伟良:1908年7月的《东方杂志》第6期上引载了7月12日《神州日报》的一篇文章,其名曰“论今日国民异崇旧有之武术”。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被后人称为“武术”的人体活动方式,史料中或记作“技击”,或通称“武艺”,有时又写成“技勇”等等。民国时期普遍使用“国术”或“武术”两名。到了新中国以后,“武术”才被作为稳定的专用名词。
周伟良:从清末出现武术一词一直到现在已经过了一百多年了,一个名词约定俗成的使用,并不意味着人们对它的概念有了清晰的了解。概念是人们有关客观对象本质的认知,是我们进行理论思维最基本的单元和形式。从这个角度讲,有关武术的概念认识,同样是人们认识武术、研究武术一个非常重要的逻辑起点。《形式逻辑》的基本理论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性,也就是本质属性,和它外在的规律性,也就是形式范围所决定的。
周伟良:对于概念的界定,《形式逻辑》要求我们,概念的内涵以外延明确。作为武术的内涵,也就是内在的规律性是什么?长期以来,人们对它的界说并不一致。就新中国成立以后而言,早期的教科书中,有的把它称为体育,也有人提出武术的内在规律性就是技击功能,最近这个说法也比较流行。但是,我们从概念的要求来看,把武术的技击功能直接等同于它的本质属性,我们认为发生了一种逻辑上的错位。
周伟良:大家知道,事物的价值与功能和事物的本质属性不是一回事,同样,单纯的技击价值,也不能作为中华武术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中华武术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是什么呢?简单说,它就是中华先人对于中华武技之道的追求,并由此逻辑形成了以套路、散打、功法练习三者有机结合的外在活动形式。前者我们称为武术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后者称为武术的活动形式,也就是外延。
周伟良:我们说武术的外在规律性是中华先人对于武技之道的追求。这里面我们首先要认识一下,什么是中华武技之道?千百年来,史学者们争论不休的一个字莫过于“道”字,老子的五千言为“道”字做了很多解释,“道”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范畴,它无形无象,难以言说,但它其中包含着中华先人的文化智慧。武术同样也体现着道的精神。历史上文以载道,事实上,武也载道,传统武术一向推崇道的意义和功能。站在道的角度来看,千姿百态的各家传统门牌的招式练习,只是操作层面的有形表达,这是一种基础,是有机可循的形而下的东西,只有道,无机可化的神明,这才是中华武技之道所追求的功夫深处,这种道体现了一种非逻辑言语所能概括的特征。
周伟良:传统武术历来推崇 “因敌成体”、“有感皆应” 的臻美境界,同时把那种以硬犯硬,如同牛斗视为莽汉粗夫的下乘之技,和真正的拳学是没有关系的。乾隆年间有一个人,他写的一篇文章中讲得很清楚,四两拨千斤,险非力胜。因此,对于武技之道的追求,是构成武术这一事物发展的特有属性和共有属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两两相当的搏技只技,但不同的历史条件、文化规律,使得不同的民族有自己对技击的认识和实践。最终进入一种人不制我,我独制人的神秘之境,由此组成了中华武术的基本活动样式,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武术讲究技和道的文化特征。
中华武术的技击之道
周伟良:中华武术的技击之道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第一,首先是要明阴阳之变。在中国哲学看来,阴阳互变,是天地之道的运动特征,天地之道离开了阴阳,也就成了一个混沌的存在。所以《黄帝内经·素问》中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作为一种概括性的辨证思维方式,它是用对立项的矛盾形式概括出事物运动的特征,以便迅速掌握事物的本质。宋人程颐认为:“道无无对”,“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 指出了道(理)的对立统一性。受中国哲学文化深刻氤氲、影响的传统武术同样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一系列阴阳范畴,如动静、刚柔、虚实、开合、起落、进退、攻防等等。对于传统武术而言,达到人不制我,我不制人,是中华武技之道的生动体现,也是阴阳互辨的结果,因此,明阴阳自辨就成为一种近乎道的行武原则。
周伟良:乾隆时苌乃周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习武不外乎阴阳,阴阳不明,从何练起?强调的也是这个意思。
周伟良:我们刚才讲的传统武术技击之道的一个方面就是明阴阳之变。传统武技之道的另一个含义就是体现“柔弱胜刚强”,传统武术理论认为,诸如“壮欺弱”、“有力打无力”之类“皆先天自然之能,非关学力而有为也”, 只有“四两拨千斤”式的随机而发,方是传统武学中特有的臻美境界与技艺精髓。从先秦《庄子·说剑》中记载的“后之以发,先之以至”,到明代俞大猷《剑经》中提出的“旧力略过,新力未生”(即“拍位”学说),继而至清代形成的“彼不动,己不动;彼欲动,己先动”的太极拳理,都清楚记载了中华武技之道的历史延传以及道家哲学色彩。
周伟良:柔弱胜刚强的另一层表现就是,中华武术认为,习武者个人的意志品质在某种意义上比身体条件更重要。近代意拳创始人王芗斋曾说过,光凭身体条件的得天独厚不能代表拳学,达到了技近乎道的中华武技,是通过后天刻苦锻炼才能获得的。中华武术认为,先天的身体条件并不重要,只要具备了因有的意志品质,加上训练得法,就能弥补身体条件的不足,哪怕身体有点残伤,都能练就惊人的功夫,这就是武术中一再强调的苦寒出高手。历史上有不少引人入胜的武林故事都在讲述着这个柔弱胜刚强的道理。比如以《水浒传》中的英雄武松为例,传统拳种中有“武松脱铐”,有“打虎棍”等等,传统文化背后就在讲述着身处逆境,或者身残技高的主题,充分反映了传统武术积极自强、独立的精神。从这个讲,中华文化中一贯倡导的“君子以自强不息”在传统武术中得到了生动的体现。
武术的活动形式
周伟良:我们刚才从武术技击之道的内在规律性分了两个层面讲述,下面我们看一下武术的活动形式,也就是它的外延。
周伟良:我们刚才说武术的活动形式主要有套路、散打和功法练习,首先,套路是武术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武术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它的出现应该是古代武术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关于这一点,民国时期就有人指出,国术在形式上的特点就是注重套路。从实践的角度讲,套路的形成为广大习武者提供了一个可依防,可规矩的行为样式,其次以两两相当,角力的散打格杀,又是中国武术内容的主要构成,武术的主要价值也是由此而来的。大量史料表明,武术的徒手和散打格杀,显然早于被称为单武者的套路。早在先秦时期的庄子一书中,也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先秦时期宫廷内部开展的为满足统治者观赏而需要的斗角活动,并已总结出了“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的剑术理论
周伟良:除了套路,除了散打以外,一些目的在于为了提高强化技击能力的功法练习,究竟属于不属于武术的范围?近代以来是有争论的。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历史地、辩证地加以分析,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脆弱的小农经济和恶劣的生存环境驱动着众多习武者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武术技击能力,尽可能弥补自身物质力量的不足,这是人们除了习练拳技以外,又致力于各种功夫练习的原因。另外,追求达到刀剑不伤,疾病不侵的至高武功境界所产生的张力是促使习武者进行功法练习的又一个特殊原因。“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这里的“功”应该就是指像气功、硬功等多种功法练习。
周伟良:练习武术除拳脚功夫之外,更应注重软硬功夫,这是前人普遍的习武观。因此功法、套路与散打一起共同构成传统武术内容。当然,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传统功法中会不同程度地充塞着一些貌似古奥的艺术妄语,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甄别的,但是我们不加分析的把功法全部屏除于武术之外,这不符合武术的历史概貌,在认识上也是不完全的。
周伟良:我们了解了武术的内在规律性,基本了解了武术的外在活动形式,接下来有必要谈谈武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社会文化事项中的类别问题。这主要反映在武术和古代军事武艺的关系上。
周伟良:从文化学的角度看,逻辑学上所提出的事物之类,也就是事物的文化归属,武术的文化归属是什么?尽管近代以来人们一致指出它是传统体育活动形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不清晰,早在民国时期就有不少人把武术视同于古代的军事武艺。翻开今天,解放以后,一直到现在出版了将近十本武术史著作,也大多把古代的冷兵器,战场上的军事武艺不加甄别的归为古代武术内容。我们不否认,古代的军事武艺是古代武术形成、发展的一个重要文化源,在古代的冷兵器条件下,武艺和武术往往表现出十分相近的功能作用和活动特点,尤其是在武术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社会文化体系前,两者的关系更为紧密,即使在武术已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文化形态以后,武术和武艺之间也是彼此交融互动。大概正是这么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所以使得相当多的研究者在寻觅武术的发展流程时,往往把军事武艺看成武术本身。
周伟良:但是,事物发展的源与流,毕竟不是一回事,两种事物在价值功能上和活动特点上的近似性,并不意味着两种事物在文化归属上的等同。首先,在活动特征上,尽管军事武艺和武术都讲究克敌制胜,但是,军事武艺,更体现为一种开大阵对大敌的集团性协同作战;而武术的技击则表现为一种两两相当的个体性技艺较量。所以说,我们可以看到这么一种现象,也就是,历来被习武者视为金科玉律的技击理论在古代军事理论中并不受到重视。原因很简单,因为军队不是武术团体。
周伟良:其次,在价值取向上,冷兵器战场上的军事武艺相对单一,它的价值功能按照著名军事家戚继光的说法,那就是杀贼救命的勾当。就是用来杀贼的,相比之下,武术的价值结构就显得丰富得多,除了技击以外还有强身,娱乐,养性等等。另外我们还看到,在具体的活动内容上,并不是所有的军事武艺内容都可以成为武术内容的。武术对于军事武艺其中还有一个自身的文化筛选过程。
周伟良:在文化源头看,除了武艺以外,武术还不断受到古代舞蹈、戏剧、杂技、导演等等多种文化形式的影响。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两者不同的文化归属,同时也正是这种文化属性的差异所致,使得武术不可能走上以军事武艺相同的历史道路。我们看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传统的军事武艺随着火器的普及而退出历史舞台时,武术却在同一历史条件下获得了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这两种不同的走向和结果,归根到底也就是由于武艺和武术不同的文化属性所造成的。
周伟良:在上半个世纪下半叶有关武术属性的讨论中曾经流行过这样一个观点,认为武术原来是技击术,这种技击术是到近代以后才被体育化,成为体育项目的。仔细分析,这样的观点在理论上至少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既然事物的存在方式是以类而甄别,那么武术被称为技击术,这种技击术文化“类”的归属是什么呢?主张武术是技击术的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第二,既然武术是一种技击术,那么,它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逻辑,使得这种技击术到后来被体育化的呢?难道武术在西方近代体育影响中国以前就不是中华古代史上的一种体育项目吗?
周伟良:所以说,主张武术原来是技击术,这种技击术是到近代以后才成为体育项目的,至少在这两个问题上,他们很难回答。
周伟良:这里面我们指出的是把武术的本质属性命名为追求技击之道,它的文化事项应该属于体育,这种体育绝不是和传自于西方的近代体育做等同类别。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有着多种文化价值功能的体育,不是西方人的专利,它是包括东西方在内的整个人类自古至今的文化创造。同时,我们强调,武术的文化归属是体育,也丝毫不否认武术应具有的技击价值,而且可以肯定说,技击是武术价值体系中的主体价值。但是,武术的内在属性不能独立存在,它一定是依附于事物内的,就像当今西方体育中的拳击、击剑等等,人们绝不会因为这些运动具有明显的技击特征而不把它作为体育项目一样。
周伟良:我们刚才对武术的概念,分别就武术的本质属性、内容形式、文化类别做了简单介绍。通过这三个层面的介绍,我们大致可以对什么是武术有了一个基本认识,接着我们就顺着这个逻辑前提对自先秦一直发展到近代的中华武术在不同时期的历史特征进行一下归纳。
武术在不同时期的历史特征
周伟良:对自先秦一直发展到今天的武术,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为了更好地认识武术不同时期的发展特征,我们首先把武术按照通史的分法分成:古代武术、近代武术和现代武术。
周伟良:这里面有个问题要事先说明一下,按照中国通史的一般分法,1840年开始,是中国进入近代社会的一个分水岭,这种社会变革对武术文化而言,并没有由于社会进入近代社会以后,武术文化就马上产生变化,而是有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武术的近代化转型一直要到清末。在这里,我们把自先秦一直发展到清末的这段历史称为“古代武术”;辛亥革命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以前,把这段历史时期称为“近代武术”;把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武术运动称为“现代武术”。
周伟良:在中国武术发展史上,古代武术的历史无疑是最长的,从先秦时期一直到清末,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也就是:初始期、发展期、完善期和它的成熟期。
周伟良: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武术的初始期:武术的初始期大致是指先秦时期,在这一个时期内,武术在各种社会文化影响下开始逐步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人体文化形态,请注意,是“相对独立”。在这个时期,武术的发展还不是完善的,所以,我们把它称为初始期,初始期的武术发展特征主要反映在下面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武术活动形式的基本形成。在先秦时期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的武术活动已经开始从军事活动中分化出来了,并在其他文化的影响下以自身的活动方式展现在社会舞台上,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从先秦时期的角力、剑技和武舞三个方面反映出来。
周伟良:角力在周代春秋,原来是一种军事训练手段,《礼记》上记得很清楚:“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到了春秋时期,原来“孟冬之月”的“一时讲武”,变为春秋二时,马王堆帛书《王兵篇》和《管子》等书中都提到“春秋角武,以练精材”。显然这种角力属于古代军事文化范畴。但是,我们看到,到了战国时期,原属于军事训练的角力活动在它的形式和价值功能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关于这一点,《汉书.刑法制》有条材料非常重要,记载了先秦角力活动的重要变化:“春秋之后,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示,而秦更名为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这条材料讲了角力已经由原来的军事活动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具有自身文化特点的人体活动方式,而这种分化的时间大致在战国。被分化出来的角力明显以练武的军事有很大的区别,明显具有了强烈的娱乐观赏成份,因此在史料中被称为“戏乐”。
周伟良:当然,这时候的戏乐并不是一般的戏耍作乐之意,有条材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先秦时期这类戏乐的情形。有个贵族经常和两两相当的侠客进行格打,但两两相当的格打中总有损伤,但这位贵族并不以为意,终日以此为乐。这种材料也说明,这种角力不同于军事活动。这种角力就成为秦代的“角抵”,两晋相扑的来由,这也是中国武术古代发展的基本特征。
周伟良:第二我们来说说剑术,剑在古代是一种兵器,在商周时期由于没有出现铁器,因此剑的成份主要是青铜,由于是青铜制造的剑,它的形制就比较短。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古代的剑术终于开始了它的发展期,特别是随着铁制兵器的出现,使剑的加长成为了可能,剑原来是军队的装备之一,前人曾经说过,“所谓用剑,短兵击敌,欲制死”,但是到了春秋以后我们看到,一种不同于军事征战的斗剑活动开始在社会上盛行,记载比较详细的应该是庄子的《说剑篇》一文,在文中记载了赵文王喜剑,并招募了很多身穿短衣、头发蓬乱的斗剑士,日夜相击。从这类材料中可以看出一点,这类斗剑功能不是为了军事上的练兵,两两相当的斗剑较技,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观赏,其次,出现了依附于权贵的斗剑士。
周伟良:由于史料所限,我们很难对春秋战国的剑技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但是,《史记》中所记录的“吕氏春秋”的一段话非常重要,《吕氏春秋·剑伎》云:剑技乃“持短入长,倏忽纵横之术也”, 表明了剑术是种“短兵长用”之技,“持短入长,倏忽纵横”八字,可以说概括出了中国古代剑术的基本技术特征。
周伟良:第三个方面表现在先秦时期出现了武舞,简单说,所谓武舞,就是手持兵器而舞。按照韩非子的书中所记,早在舜(原始社会后期)”中就出现了拿兵器的武,后期发生了丰富多彩的变化,先秦史料中记载的武舞有这么几种,第一种是万武,所谓万武见于《左传》;一种是“象舞”,见于《诗经》中。另外《毛诗正义》中还记载,小孩长大以后就要练习象武。象就是模仿的意思,象武就是模仿军事技击之术。很显然,《礼记·内则》中所记的“成童舞‘象’”是作为一种当时的教学内容。另外就是西周时期的大武舞,乃是周武王为了庆贺而作,整个舞分为六段,表现武王伐纣,用的就是干器,干就是盾,器就是斧子。所谓的文献材料中还提出,所谓干器就是一手拿盾,一手拿斧子的舞。
周伟良:对于武舞的记载并不表明,武舞本身就是武术,但很显然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武舞和军事文化有着密切关系,但它本身还不是军事活动。这是第一个方面,武术初始时期的三种活动形式。
周伟良:第二,我们看到在武术先秦时期,无论是民间还是统治阶级内部,习武之风非常盛行,因此在社会上先秦时期出现了以武犯禁,被称之为“侠”的特殊群体。春秋战国时期的侠,主要是一些在某种观念支配下,凭借自己的技勇为人效命,或者以武技谋生的人。《韩非子·八奸》中曰:“为人臣者,聚带剑之客,养不死之人以彰其威”,由于这些人是以个人的技勇谋生,因此就促使这批人在技艺上很下功夫,使得技艺精益求精,同时又重视对于传人的传授,开创了我国数千年来民间传授武技之风。司马迁太史公自序传,他说他祖上有一只在赵者以传剑论先,讲的就是民间私家武技传授。
周伟良:另外我们可以看到,统治阶级层面出于军事的目的,都非常重视军队的作战素质,当时许多国家纷纷废除旧有的世卿世禄制,通过武技博取功名,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成为当时民间习武人士的一种动力,刺激了民间习武活动的广泛开展。《管子》一书中曾经记载了齐桓公对一位地方官吏说:“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才,其罪五。”在您所管辖的乡里,谁的技勇,谁在武技上有得道之处,必须上报朝廷。这充分说明了齐国君王对武技人才的重视。这反映了社会习武之风。
周伟良:初始期的发展体现的第三个方面就是武术理论的初始建构,春秋战国时期武术的萌芽生成,不仅仅体现在它的活动样式,还深刻反映在当时的理论建树上,从这个时期我们可以看到,初始期的武术理论建构分为两个方面:一类是对技击方法的描述,比如《庄子》一书中所提到的“且以巧斗力者,始乎阳,常卒乎阴,大至则多奇巧”另外,汉代人所记载的大家熟知的“论手战之道”,大家知道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打败以后卧薪尝胆,在这期间他聘请了一位越女,这位越女非常了不起,有着精湛的武功,在材料描述过程中,记录了越女一段关于首战之道的论述,这段论述可谓是中国古代武术理论中的经典之言,在后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尽管《吴越春秋》一书出现得较晚,越女故事本身也充满了一些神话色彩,但我们知道,春秋之时,吴越一地乃是制剑名地,而且汉代的王充《论衡》中也提到“剑使之家,斗战必胜,得曲城、越女之学”,可见,越女擅剑并非空穴来风。
周伟良: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理论建构中已经出现了用中国古代哲学词汇加以阐述这一现象,比如《庄子》一书中用阴阳,来指双方的变化,在《论手战之道》中,阴阳则成为一种道的存在,并由此推出了首战之道的若干范畴。
周伟良:以上三个方面清晰反映出大致从西周自春秋战国,中国的古代武术正逐步从军事中分化出来,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开始呈现出具有自己特点的文化形态。这种初始期的文化形态和后来成熟期的文化形态相比,表现出了它的不完善性,比如当时两两相当为特征的手博活动,不管是角力活动还是斗剑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统治阶级的享乐,这种特点和公元一世纪罗马贵族命奴隶们在圆形广场上进行残酷角斗,以满足其血腥嗜好非常相似。另外,这时期的武术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理论建构上,都显得比较单一。因此,中国武术的进一步发展、充实,有待于它以后的历程。
周伟良:这是我们讲的武术在先秦时期初始期的三个特征。
中国武术的发展期
周伟良:到了公元前221年,一直到隋唐,是中国武术发展史上又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无论从活动的范围、形式上,和初始期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们把这一时期称为历史的发展期。历史发展期体现的特征有哪些呢?第一,从活动内容上看,越来越丰富多彩。比如我们刚才讲多的角抵,角抵在先秦时期叫做角力,但是这种活动到了秦代以后更名为角抵,什么叫角抵呢?古代有不少学者曾经对它进行了注解,比如东汉人应劭注“角抵”云:“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触也”,而文颖则明确指出:“角抵者,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这充分说明,秦汉时期的角抵并不专门特指一种活动形式。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当时秦汉时期的出土文物加以证实。
周伟良:秦汉时期的角抵活动发展至现代又称为相扑,从此以后在中国历史上以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的活动,有时候被写作角力,有时候被记作角抵,也有的时候被称为相扑。这三个词有时候是通用的。从秦汉一直到隋唐我们可以看到,角抵,或者说相扑,在宫廷中非常盛行,尤其到了唐代,宫廷内部还专门设有管理角抵相扑的机构,叫做“左右军”,又称“二军”,有些帝王经常在他的宫廷内部备有角抵之徒,以满足他们的欣赏,比如唐玄宗、唐宪宗、唐穆宗等等。每当帝王们设宴招待时,角抵往往是一项席间的重要活动。
周伟良:不光是在统治阶级内部,角抵同样在民间也有广泛的活动人群,我们从南北朝人写的一部书中看到,“晋初之人,相伴为费”(相扑)。值得注意的是,五代的时候有了明显的角抵竞技形式了,当时每当春天新草如茵时,就会有很多自发组成的社来组织角抵比赛,获胜的人得到奖品,骑在马上很多人簇拥而去,观者如堵。应该说民间的角抵活动和以前相比就有了很大的特点。
周伟良:另外除了徒手的角抵相扑以外,我们还看到武术的功法也在这个时候有了记载。我们看到,在两晋南北朝时,武术的功夫已出现在史料中,这种功法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是手上功夫,当时的史书上记载了一个叫杨戡(音)的人,人称虎将,有一天皇帝问他,杨戡,大家都说你的手上功夫很厉害,你能否显示一下?杨戡说,好吧,宫廷里有一根大柱子,他一用力,据史料上说,他的手指都插入了柱子里,把柱子移动了起来,当时皇帝百官皆惊怕。
周伟良:第二种是非凡的弹跳功夫。也是以杨戡为例,他不光有手上功夫,弹跳功夫也了得,《梁书传》中记载的杨戡,说他曾经在山东兖州一个庙里,“踏壁直上五巡,横行七级”巡是什么?巡是古代的一种长度单位,古代以前是八尺为一巡。说得白话一点,也就是能够在墙上跑五巡,就是四十尺,也就是将近四丈。“横行七级”,就是说那个人沿着墙壁,不是这样跑上去,而是横着走,可以走七步。直上五巡也罢,横行七级也罢,都表现出一种改变人的自然属性,改变地球引力,表现出了一种非凡的能力。当然了,这种能力的可靠性如何,我认为尽信书不如无书,从生物力学的角度分析,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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