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哲学系/岳涛
一、岳飞创形意质疑的应对
形意拳界对岳飞创拳存在质疑原本是一段民国以来的学术公案,说是学术公案,其实也只不过源于一个学者的一声质疑。在此之前数百年,形意拳(包括以心意拳、心意六合拳等命名的拳派)的创始人为岳飞却是一个定论,根据时间年代越近就越接近真相的法则,今人的质疑除非拥有非常有力的颠覆性证据,否则这种质疑力量终究很微弱,因为质疑能否成立根本上取决于论据的有效性和论证逻辑的严密性,而不取决于质疑者在学界的地位。所以,在今天当很多人认为山西姬氏创拳“已为学界认可”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恰恰到了有必要再论的时候了,否则历史就真的有可能被误读。然而历史的真相只有经受了“否定”和“质疑”的辩难,才会愈加凸显其真实和珍贵。所以笔者也欢迎这种基于还原历史真相动机的质疑和辩难。在无偏颇的情况下,它们的存在能够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历史真相。
如果说“岳飞创拳论”在今天缺乏充足的史料证据,笔者暂不置可否,毕竟“充足”之标准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是“缺乏证据”不代表“没有证据”,更不代表“反证”,因此以“缺乏史料证据”来否定武穆创拳在论证逻辑上是根本不成立的。这种逻辑就好比一个人做了好事,但所做好事不多,最后这个人被判定为一个坏人一样荒谬。“缺乏史料证据”只能推出“对武穆创拳说还有待进一步证实”,不能推出“形意拳非岳飞所创”。一条真正能动摇武穆创拳论的理想证据应该是这样的:有可信史料明确记载形意拳不是岳飞所创,或者记载形意拳是他人所创。同理类比,说一个人是坏人不能以“做好事不多”来判定,而应以证明他至少做了哪怕“一件坏事”为标准。这是根本的性质和方向上的区别。明确这种区别也是逻辑推理的基本常识。
然而,如若回过头来反观史料,人们又不由得反问一句:岳飞创拳难道真的是缺乏史料证据吗?形意拳古拳谱的记载和清朝民国两代的众多形意大家的著作,基本都承认武穆创拳论。除了形意拳的拳谱,甚至还有其他武术门派的拳谱为证,这难道还不够充足地说明问题?如果说一定要在正史中找到岳飞创拳的记载才能最终确信的话,那么试问又有哪一家正史会将一个人创造一种拳法写进去呢?话不赘言,笔者想要表达的是,岳飞创拳本身并不是个争议问题,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民国年间的一股极具颠覆性的疑古思潮。中华民族的历史进入积贫积弱的晚晴时,人们急于探求救国救民之路,而当时的封建传统痼疾又极其僵化难撼,所以疑古之风大起,席卷了包括武术史界在内的一切学术界,甚至有人主张否定历史传统全盘西化。作为中华传统的代表性人物,岳飞和孔子一样遭遇到了极其类似的命运——成为众多历史虚无主义者与想要表达新思潮的人的打击对象。因而,当时颠覆论的风潮是很强大的,在这种氛围中,质疑也非常容易为人所接受。这场颠覆虽有学术“考证”作掩护,却多少有些时代情绪的因素在里面。时至今日,许多当年的颠覆论早已站不住脚了,可是这股疑古之风却并未消减。这也是笔者所遗憾地看到的当今现状的根源性问题所在,即在有大量武穆创拳证据“在场”的情况下,依然有学者宁愿将其“搁置”一边,苛刻地质疑其有效性,固执地坚守民国徐哲东以来之颠覆论。这本身似乎已经超越了学术问题辩难的范畴,而成为一种对待学术的态度问题了。
然而这样的口水仗持续下去并非好事,也终无尽头。与其寄希望于重磅史料的出土,不如在现实中寻找“活化石”。有道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湖北黄梅(包括武穴、蕲春等地)一带由岳飞后裔等(岳飞四子震、五子霆之后代及岳家军将领后裔,详见央视《走遍中国·精忠岳家拳》)传承的岳家拳的浮出水面,为解决这段公案提供了有力的论据。通过对岳家拳的拳理考察及其与形意拳的对比不难发现,形意拳之核心拳理、桩法等,竟然与世代传承的岳家拳有着令人惊叹的相似性和不容回避的内在渊源。这种相似性和内在渊源成为武穆创拳的最强有力的内在证据。
二、形意拳与岳家拳之渊源
(一)六合拳理与拳法
岳家拳(黄梅传承)有“一字拳、二梅花、三门桩、四门架、五法、六合、七星、八法、九连环、十字桩”等一系列拳法套路,而其中最基础的拳法当属“六合”,也即是岳家拳之六合拳。除了“六合拳”之外,岳家功夫系列还有六合单刀、六合枪等器械功夫。据岳家拳谱记载,六合主练外三合和内三合。内三合即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外三合即手与脚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这与形意拳之拳理经典《岳武穆九要论》的“六合论”完全一致。值得一提的是,形意拳谱记载《九要论》之作者本来就是岳武穆,黄梅岳氏嫡传岳家拳当然传自岳飞不假,那么如此一来,岳飞创拳、著《九要论》、六合拳传世与岳家拳之六合拳、岳家拳之“六合论”再次得到互相印证。
(二)桩法、拳架
三体式是形意拳最基础的桩功,三体式又名“三才桩”,坚持练习此桩功,可以增强人体的六合整劲,形意拳本身也因三体式而与众不同。三体式的步形特点是“不丁不八”,而巧合的是,岳家拳的基础桩法也是“丁不丁,八不八”的柳叶桩。岳家拳的步法特点是脚踏中门、左右兼顾,步法则以柳叶桩为主。拳谱有云:“后脚紧,前脚松,不丁不八为真宗;进步快,立桩稳,双眸紧紧视其胸。”而“前脚紧,后脚松,不丁不八”之要领也都是三才桩的要领。此外,岳家拳亦有象形之拳架,如虎抱头、龙形、鸡步等。有史料记载,晚清高手李瑞东曾跟随岳家拳传人岳青山练习“五禽六兽一条龙”的“岳家心意六合拳”。《中华武术》杂志1987年第4期载:“此拳乃岳家祖传,历来秘如至宝,十二形分为熊踞、狮跳、马奔、虎剪、猫形、鸡蹬、燕巧、鹰拿、鹤步、猴形、鹑撞、龙变。俗语云:‘五禽六兽一条龙,手法极其精妙。’”“五禽六兽一条龙”加起来刚好是十二象形,虽然此十二形与北方形意拳十二形不完全重合,但是岳家拳与形意拳之间惊人的桩法、拳架上的一致性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抹杀的。除此之外,形意拳传承人步秉全在其《形意拳的鼻祖》一文中也详细论述道:“岳氏双推手”作为一种母拳基因在岳家拳、形意拳以及其他与岳飞相关拳派中均有体现。这些内在拳理上的渊源,是比史料更有说服力的内证,史料只能证其表,而内在拳理上的渊源却可以直达本质(本页图为形意拳桩法、拳架与岳家拳的对比图)。虽然两家桩法鉴于时空因素稍有出入之处,但二者的渊源却是一目了然的。
(三)浓厚的军拳风格
无论是形意拳还是岳家拳,它们都有着浓厚的军中拳法特点。军中拳不像江湖拳法那样受限于战场空间与实战格局。军中拳法强调朴实无华、快稳准狠、有进无退,多手法少腿法、多用直少用圆等特点。而见怪不怪的是,这些风格都无一例外体现在了岳家拳与形意拳之风格中。古传形意拳都是有进无退的打法,一步一拳,走路即是打拳,所以形意拳又称“行拳”。《九要论》载:“远不发手,捶打五尺以内,三尺以外,不论前后左右,一步一捶,发手以得人为准,以不见形为妙……先动为师,后动为弟,能教一思进,莫教一思退。”直到近人编创出“退步崩”等退步打法,形意拳“有进无退”的格局才得以改变。无独有偶,岳家拳竟然也是“只进不退”的打法,岳家拳强调“只有上步,没有退步,进则必胜”。此外,由于军队作战并不适合腾挪跳跃,辗转空间狭小,岳家拳与形意拳又都有“拳打卧牛之地”一说,接敌近战,威力奇大。岳飞的一生正是军旅征战的一生,十九岁从军之前,已经打下良好的武功根基,号称“一县无敌”。而在其随后二十年的征战生涯中,亲历大小战斗数百,本人也在军旅中得到丰富的战场实战历练,因此“脱枪为拳”,创造一路简单实用的军拳是水到渠成的分内之事。而形意拳与岳家拳同时具备的浓郁军拳风格也在另一层面得到了互相印证。
(四)形意拳之“毒”与岳家拳之“残”
形意拳之“毒”是出了名的。《九要论》强调“心小胆大,面善心恶”,“心毒称上策,手毒方胜人”。形意拳之要领“四毒”也强调“心毒如怒狸捕鼠,眼毒如饥鹰见兔,手毒如饿虎扑羊,明了三毒多一急”。无独有偶,岳家拳“八法”之首便是“残”,要求“容情莫交手,交手莫容情”。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武林一直强调“武德”,加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包容品格,各拳派一般都强调让人三分,手下留情,不随意伤人性命,走江湖首先强调做人,武功反而在其次。几乎所有的正统拳派也都有严格的门规和对门徒的道德要求。为什么形意拳和岳家拳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么明目张胆地主张毒辣残忍,这岂不是与传统“武德”相违背吗?甚至连岳家拳传人张业金也承认,“残,在拳谱中还有另一种解释,即是‘狠辣’,由于时代的局限,多少年来,这‘残’字给人一种不正确的印象”。这在今天看来确实很不可思议。
然而这种悖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是成立的——那就是创拳者为岳飞。当我们将创拳人物纳入时代背景来考虑,这一切又再合理不过了。岳飞创拳的目的和动机很简单,那就是抵抗侵略,在战场上给敌人以肉体上的消灭和心里上的震慑,因而岳家拳非常强调“一击必杀”。军拳本来就是对敌作战的,如果战场上对敌人心慈手软,那么战争岂有胜利的可能?而姬际可前辈作为一个江湖人,并无军旅经历,关于他的实战的记载是《姬氏族谱》的寥寥数语:“老年破流寇于村西,手歼渠魁,人号‘神枪’。”首先,我们且暂不论《姬氏族谱》记载的真实性,假定其记载都是真实的,那么这也意味着姬氏并无军旅经历的记载,创出一套军用拳的可能性很小。其次,要求拳法“心毒手毒”也并不符合姬氏的身份特征。
(五)岳家拳之“意”
“形意拳”之对“心意”的重视此处不再赘述。有必要指出的是,岳家拳对“心意”的重视并不逊于形意拳。岳飞谈兵曾言“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是岳飞对“心意”最直观的体认。在岳家拳谱记载中,除了内三合强调“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之外,在日常的练法中,岳家拳也有对“意念”的具体要求,强调以意领气,以气帅形,以气催力。此外,还有专门练气的气功法门和练“意念”的要诀,此意念也和“八法”紧密联系,有言曰:“我在床上眠,似人立我前,思他手足动,我用推与牵;我在途中行,似人与我争,俨然他手发,我手不留情;我在筵前食,似人与我敌,恍然他手来,我手思逼吸;我与人共谈,恐人即粘残,我心先防着,人来难上难。”该要诀对人的意念之重视,可见一斑。在历史上,在拳法称呼上,形意拳曾被称为“心意六合拳”或“岳氏心意六合拳”,而岳家拳之六合拳也曾被称为“岳氏心意六合拳”,这恐怕不仅仅是一种巧合。
当然,形意拳与岳家拳之渊源和一致性还体现在更多方面。限于篇幅,就不再一一列举。我们也知道,许多拳派之间难免有借鉴和相近之处,如果这些相同相近之处不多而且是无关大要的本也无可厚非,可以视为“巧合”。然而形意拳与岳家拳在核心拳理拳架乃至细节上的“大规模”一致性,恐怕就不是一个“巧合”可以解释的。总而言之,形意拳与岳家拳在诸多核心拳理、功架乃至细节上的一致性已经向我们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形意拳以岳飞为始祖并非虚言,也并非托名。而且,二者本有出自同一人传承的记载,如此一来,再行否定武穆创拳就难免自欺和偏颇了。
三、姬氏在形意拳传承中的地位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宋代岳飞乃是形意拳的创拳始祖,姬际可前辈并非形意拳的始祖。然而本文却并不因此否定姬氏在形意拳传承上的地位。本文分析认为,姬际可前辈是根据武穆拳谱将武穆拳法成功地由拳谱还原为拳法,并将其传承和发扬光大的重要人物,为形意拳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堪称形意拳二祖。此论点具体有二:
其一,还原,非初创。岳飞为形意拳之始祖的最早说法当出于姬际可前辈本人,因为最早流传的拳谱是如此记载的,而且还有《岳武穆九要论》传世可为佐证。姬氏为形意拳传出山林第一人,形意门自姬氏以后传承谱系非常清晰,于是关于形意拳创始人的说法自然出自姬氏本人,也就是说,岳飞创拳是姬氏本人所认可的,不是门人附会的,而且形意古拳谱也非常明确地记载了“得武穆王拳谱”。平心而论,如果姬氏当年是自己创拳而非得武穆拳谱,他大可不必在流传后世的拳谱中加上“始于武穆”一笔,而且还为了附会自己的谎言再写出一篇署名岳飞的《九要论》来,此有悖人之常情。况且形意拳之扬威武林,并非因为其创始人之名,而是因为其战力强悍之实。一种拳法如果水平下乘,那么不管附会上多么厉害的历史名人,怕也是难以立足。所以托名一说,实乃臆测。进一步而论,如果当时姬氏将此拳“密之私之”,那么谁也没有资格怀疑他本人,姬氏完全可以以形意拳始祖身份自居,也不必导致今天这一段学术公案和口水仗了,然而姬前辈当年并未这么做。所以,否定武穆创拳论既不合史实,也有违姬前辈之遗训。最后,姬际可前辈是以武穆拳谱和九要论为基础练成的形意拳法,既然有拳谱为传承,那么不管我们对他出于怎样的尊敬心理,却怎么说也难以称其为“始祖”了,我们只能认为姬际可前辈在岳家拳嫡传之外成功复原了此拳。
其二,姬氏所传形意拳有与岳家拳不同之处乃至超越之处。笔者认为,姬际可前辈虽不是创拳人,却是根据武穆拳谱和《九要论》将武穆绝学成功复原的重要人物,他甚至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走出了与岳家拳不一样的路子,某些方面还有所超越。形意拳在后世发扬光大,一度高手辈出,被誉为“国术”,姬际可前辈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姬前辈作为形意拳“二祖”的地位,当是没有任何异议的了。
诚然,岳家拳的后世传承走向式微,尤其是高手大师不多,发展也没有形意拳兴旺,其在武术界的辉光也难以与形意拳相匹敌;然而,此二者之源远流长,却是一奶同胞,同气连枝。拳无高下,人有分殊,形意拳与岳家拳之对比印证,也让同出于武穆又各自南北独立传承数百年的两家拳派跨越时空“握手称兄弟”成为可能。至少,在基因上是得到了验证的。诚能如此,也能破除拳界在新时期对岳武穆的“莫须有”态度,归还武穆一个本该有的名分,不负武穆创拳苦心和姬氏传拳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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