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推手是一项文明、高雅的传统武术技击形式,是衡量与检验太极拳习练者知劲、懂劲及技术运用的一种方法。自明代太极拳产生以来,经过王宗岳、陈长兴、杨禄禅、武禹襄、李亦畲等几代太极大家的发展与完善,已经形成了百花齐放的,包括各门派太极拳推手特点在内的,综合摔、打(发放)、拿、巧、变、化于一体的,且不同于散打、摔跤的运动。它是武中的文,它蕴藏着我们民族文化的内涵和哲理,是习武者以武会友,交流、切磋、比赛的一种极好形式。它对提高人体的素质,以及防身、健身有着很高的价值,是我国武术瑰宝中的一颗璀灿的明珠。 一、太极推手的特点 太极推手以沾、连、随、粘的方法探明对方力的方向、大小、虚实、刚柔、快慢、长短,并且顺其自然,随伸就屈,不丢不顶,无过不及。从而做到知己知彼,进而达到我独知彼,而彼不知我,彼不动,我不动,彼微动,我先动,动急则急应,动缓则缓随,最后克敌制胜。 太极推手采用?、捋、挤、按、采、?、肘、靠的招法,粘随不脱,作用对方。顺其自然,舍己从人,引进落空,以轻克重,以巧制拙,乘势借力,牵动对方的重心,破坏对方的平衡,进而抓住机会乘虚而入,以实破虚,将对方发放。 太极推手是武术的技击形式之一,自然包含“打”法。但它的打法不同于“散打”。散打,顾名思义,是一种(在规则内)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可拳打脚踢,多以突施冷手(即不搭手),脱手时突然出击为主的较手对抗形式。而太极推手的打法,必须在沾、连、随、粘中进行,且不以脱手突施冷手,不拳打脚踢。我们可以看到,进攻者在顾住自己的同时,敢于主动贴近对方,所施的打法仅以触及对方(即点到而已,不发伤人之功力),或者将对方发放为主,又不伤人;防守者敢于让对方贴近,又不使对方打手触及己身,或者使其手可进来,又无发放或打我之机可乘,且为我所用。双方你来我往,给人以享受。所以称太极推手为武中之文,较手之文。 太极推手也包括“摔”法。然而,这个摔法又与摔跤、柔道不同。摔跤、柔道只许用摔法,不许用打法和拿法。故摔跤者可无所顾忌地去抓、掳、领、带、搬、抄、搂、抱,而且可以抓住不放,搂住不放。但太极推手中的摔法与其截然不同。一味无所顾忌地去强行使用任何招法,包括抓、掳、领、带、搬、抄等招法属于“贪”,是“病”,是推手中的大忌。抓住不放、搂住不放、生搬硬摔是不允许的。 太极推手中的摔法是讲究“推”中的摔,即是在沾、连、随、粘不断变化当中的摔;是顺其自然、引进落空的摔;是巧妙的摔;是轻松的摔;是没有较力的摔。它摔得干净,摔得精彩,摔得令人回味。 太极推手自创造以来,还包括“拿”法。但这种“拿”法,不是以力降力、抓住不放的生掰硬撅。它是在推手中,在沾、连、随、粘中的拿与反拿。“拿”就是拿关节,也包括拿反关节。但切忌无所顾忌地“贪拿”,以至被对方伤害,也忌以拿伤人,仅要求拿住而已。 破解拿法,关键是“破解”、“解扣”,绝不是以力抗衡,更不是乱挣扎。故太极推手是一项传统的,综合摔、打、拿为一体的,文明的、高雅的、精彩的运动形式和比赛对抗形式。它具有武之真谛的技击性,武之必然的健身性,令人赞叹的艺术性、观赏性、娱乐性,和无穷的趣味性。此外,耄耋之年还能较手听劲的运动唯有太极推手。 二、当前社会上太极推手的状况 太极推手是一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运动。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它已经不单纯是太极拳习练者的“专利”了。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这项运动,参与这项活动。有的人练过太极拳,有的人没有练过,有的人刚练一二年……大家都来试一试,都来推手,而且越推越爱推。但是,由于很多人对太极推手的内涵不十分清楚,不知道太极推手是怎么一回事,这就使得这项活动偏离了它的传统味道。所以在太极推手的日常练习和比赛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有的?、捋、挤、按的四正手刚一推,就出现以力降力、顶牛、较力的局面;有的则一搭手就推推搡搡、脱手撞击,弄得面红耳赤,甚至突施冷手成了散打;有的干脆就生拉硬拽,抓住不放,搂抱在一起摔起跤来;有的则是没完没了地机械“摇轮”,四正手推了好几年,也没有什么进展,也不知道?、挤、按、采、?、肘、靠方法的运用及其变化。因此,当他们遇到身强力大的对手,明知对方什么也不会,什么也没练过,却就是拿对方没有办法,很丢面子。因此,有人认为太极推手中要做到以小力胜大力,以轻克重,太不容易了,太茫然了。当然,也有人认为“太极推手太简单了,不就是推推搡搡吗” …… 社会上太极推手的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如果单纯地从锻炼、健身的角度讲,重在参与就是好事,但是如果我们从继承和发扬国粹的角度讲,就应该很好地研究研究了。 三、太极推手失去传统风味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太极推手会成为这种状况呢?这里面有许多的原因,其中不知道、不清楚太极推手的传统特点是一个重要原因。不仅是普通的习练者不清楚太极推手,就是武术界的一些有影响的人士也如此。 太极推手本来是采用沾、连、随、粘的方法,不许脱手、突施冷手,不许抓住不放、生拉硬拽、互相搂抱,却又综合“摔法”、“打法(发放)”、“拿法”于一体,且三者相互交叉、转变的传统武术对抗形式和切磋、交流形式,然而却被某些人说成“不摔”、“不管脚”、“只许拿劲路”、“不许拿反关节”。所以,我们在太极推手的比赛中,很难见到摔法,包括太极拳中最为简单、实用的“野马分鬃”在内,也很难见到有人运用。拿法干脆就被禁止,所以导致太极推手成了推推搡搡的模式。 还有,在我们不十分清楚太极推手传统风貌的情况下,又制定出不符合太极推手实际情况的《武术太极推手竞赛规则》,这又进一步导致了太极推手失去传统风味。 尤其是《武术太极拳推手竞赛规则》中的条款内容不恰当。 其中第(一)款“使用硬拉、硬拖、搂抱(单手超出对方身体侧面中心线、屈臂、屈腕为搂抱)或用脚钩、踏、绊、跪者……” 在太极推手中,使用硬拉、硬拖是不允许的,为侵人犯规。但对搂抱及对搂抱的解释须要分析:如果将人搂住不放、搂死、搂而抱之,也是不允许的,也为侵人犯规。互相搂抱也不可以。以上几种搂法,无论单手、双手, 都是用手及腕及小臂、上臂将对方圈搂、夹紧,且紧贴己身并持续了一定的时间(如两秒),无法进行沾、连、随、粘,这种情况往往是以力降人,违背持巧不持力的原则。但是,在沾、连、随、粘中,如果一搂即放,非常快,非常利落地将对方发放或摔倒,这往往是太极推手中的“?”法,应该可以使用,不为侵人犯规。这种一搂即放的特点是一气呵成,中间没有停滞,使用者往往是乘势借力,持巧施招。所以“搂抱”不能笼统而言,一律定为侵人犯规。 还有,本款对搂抱的解释,仅以单手超出对方身体侧面中心线,及屈臂、屈腕为尺度也不确切。 太极推手是一种动态的运动。双方的位置、姿势、身形,随时都在千变万化。有时双方正面交手,有时一方已经到了另一方的侧面,有时一方已经到了另一方的偏后的位置……。一方的手早已到达或超出对方身体侧面中心线了,条款的这种规定让人怎样施手?而且,太极拳的运动是弧形的、圆形的,很少是直线的。所以当一方的力作用于另一方的时候,往往是横向的、曲线的、弧形的、圆形的。出手就必然要屈腕、屈臂,但是这种屈而不搂,或者搂而不死,而且一搂即放的太极推手中精彩的“?”法,从一出手就被定为“搂抱”,定为侵人犯规。看来条款的制定者对什么是“采”?什么是“?”?什么是“搂抱”?在理论和实际上都不十分清楚。
另外,本款将脚钩、踏、绊、跪一律列为侵人犯规,使太极推手中的摔法基本上完全被取消,这也是不合适的。 在太极推手中,用脚踢、踏、踹及膝顶是不允许的,为侵人犯规。但在沾、连、随、粘中,用脚钩、拉、趟须另当别论。前面已经讲过,太极推手是一种动态的运动,随时随地都有进退的步法。进步是为了攻击对方,使对方的重心不稳定。所以,进步时往往采用限制对方退路及躲闪的步法。例如,“上步管脚”。退步是为了防御,也是为了转机进攻,往往采用防中有攻的步法,既稳固自己,又使对方的重心受到破坏,以致使其瞬间倾倒。例如“退步(背步)闪身后趟”。所以,太极推手讲究进、退、顾、盼、定。即在每进、每退中,时时处处顾及自己的位置、姿势、状态和前后、左右、上下的情况,以保障自己的稳定,而不应该用限制对方如何上步,如何退步(不许用脚)将太极推手中精彩的摔法禁止。所以在太极推手中,只要不是抓住不放、生拉硬拽或搂住不放、互相搂抱,而是在沾、连、随、粘中用持巧不持力的办法,包括用脚、钩、拉、趟、绊都是可以使用的。 太极推手将中国摔跤中轻巧的摔法吸收融入,将较力的,挣扎的,不符合沾、连、随、粘要求的摔法加以拒之,这是前代太极家对中国武术的贡献,我们怎么能轻率地把它定为侵人犯规呢? 再看第(四)款:“单、双手抓住对方衣服或双手死握对方者(单手顺势除外)……” 在太极推手中,单、双手抓住对方衣服为侵人犯规。而从“双手死握对方者(单手顺势除外)”这句话,很难理解此条款制定的本意,我们的裁判在掌握上,见到双手握,就判“侵人犯规”,而不管“死握”还是“不死握”。 何为握?何为死握?何为双手死握?握为采的一种方式。死握就是握住不放或握的时间较长。“单手顺势除外”,就是说单手顺势握住对方的时间可以较长,甚至可以握住不放。而双手握就不能握得时间较长,就不能握住不放,就不能死握。即出现双手采时,必须一握即放,一采即放,只要不死握是可以的。但是,由于规则中没有讲清楚,加之我们的裁判不清楚“握”与“死握”的区别,不清楚“抓”、“握”与“采”、“ 捋 ”、“? ”的关系,不清楚“采”包括哪些方法,不清楚“大捋”与“硬拉”、“硬拖”、“死握”的区别,不清楚“大捋 ”在技击中真实的用法,所以此款又把太极推手中合理的“捋”法、“采”法、“?”法,进一步加以不应有的限制。这也必然使太极推手的传统性、技击性、趣味性、艺术性、观赏性进一步丧失。 再看第(六)款 :“使用拳打、头撞、撅臂、擒拿、抓头发、点穴、肘尖顶、捞膛、扫腿、膝撞、扼喉等动作者……” 此款中不能把(撅臂)擒拿和肘尖顶草率地与其它招法一起定为侵人犯规,需作具体分析: 擒拿,在太极推手中应该可以使用。但必须是在沾、连、随、粘中的巧拿。如果是抓住不放、生搬硬撅,应判为侵人犯规。而且擒拿允许拿关节,包括反关节。但不可拿脉,不可使用鹰爪力将人抠伤、抓伤。此款不管使用者是“巧拿”还是“硬掰”,干脆不允许在太极推手中使用“拿”法,明显地偏离了它的传统味道。 另外,关于“肘尖顶”。肘法是太极推手中的八法之一,是可以使用的。而且肘法的运用,也是多种多样。但是,对于用肘的顶撞,我们应该这样分析:推手中双方不可以突然发力用肘尖猛击对方的身躯(包括面部),但是如果使用者用肘尖稳力地顶,或用靠近肘部的小臂平面部位发力撞击对方,此法不为犯规,反而是武德高尚的表现。 还有第十六条第三款:“攻击的部位限于颈部以下,耻骨以上躯干和上肢部位,……”此款也需要研究研究。攻击的部位没有下肢,也是使太极推手走味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的综合摔法、打法、拿法于一体的,讲究?、捋、挤、按、采、?、肘、靠八法的太极推手,由于我们不十分清楚它的传统风貌,而且又制定出不切合实际的《武术太极拳推手竞赛规则》,将传统的“摔法”与“拿法”基本上完全取消,又将“捋法”、“采法”、“?法”中的大部分使用方法限制住。太极推手的传统性、技击性、趣味性、观赏性、娱乐性必然大打折扣。 四、回归太极推手传统风味须采取的措施 太极推手是我们的国粹,也是中华民族为世界文化和体育创造的珍贵遗产。然而,由于一些人对太极推手这项国粹的价值认识不足,所以这项国宝首先被他们淡漠,以至丢弃了,他们往往只想“创新”,编了这个,又编那个,甚至把芭蕾舞的动作也融入太极拳或太极推手中,而对我们传统武术的精华不屑一顾。因此,高水平的太极推手人才不但在社会上,就是在高等体育院校也后继乏人。但是民族瑰宝来源于民间,也扎根于民间。所以我们应该为挖掘、寻找太极推手的传统特点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把那些确有真传、确有造诣的民间传习者请出来,给他们搭建平台,为弘扬我们精湛的武术,弘扬太极推手,培养更多的高水平后继人才。 另外,尽快修改现行的《武术太极拳推手竞赛规则》中不符合太极推手传统特点和实际情况的条款,以利于今后的比赛和民间活动的开展,也是找回太极推手传统风味的一项重要工作。 任何一种体育,任何一种对抗都可能有伤害的事故发生,为避免和减少伤害,我们制定出既符合该运动的特点,又符合该运动实际情况的规则,是使该运动更文明、更精彩、更具艺术性、趣味性、观赏性。而不是单纯地怕伤害的发生,制定不符合实际的条款,使该运动失去其传统特点,使其平淡乏味。例如:拳击、跆拳道等项目,其激烈程度和发生伤害的可能性都远远大于太极推手。但是,拳击之所以长期占据世界体坛并经久不衰地开展下去,并不是因“摆拳”会伤人就不允许用“摆拳”,“勾拳”伤人利害就不允许用“勾拳”,而恰恰是允许使用,才使拳击更具魅力。我们的传统太极推手,虽然不像拳击、跆拳道那样剧烈、残酷,但是它集巧摔、巧打、巧拿于一体,显示中华武术特有的文明与高雅,更具独特魅力,比起拳击、跆拳道更具趣味性、观赏性和娱乐性。 为找回传统太极推手的文明、高雅和精彩,我们在修改规则中还应考虑,对那些武德高尚、武艺精湛的运动员,如在使用打法时,快进轻打,点到而已;使用拿法,拿住即停;使用摔法时,高起轻撂;为使对方化险为夷,迁就对方,自己主动倒地的运动员给予奖励或加分。 而对那些已经看出对方反应不及,其打击已经触及对方身躯(要害部位),仍不停手反而加力故意伤害对方的;在使用拿法时,明明已将对方拿住,仍然加力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以及在使用摔法时,明知对方必倒无疑,仍不牵就,故意狠摔造成对方伤害的运动员不予计分,甚至罚分。 另外,为使太极推手开展的更好,比赛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我们的太极推手裁判队伍,应该人人会推手,懂推手,且平常多推手,以亲自体会其劲路、手法以及规则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凡不会推手的,比赛时不可担当执法裁判、裁判长及仲裁人员。 以上是我对找回太极推手传统风味的一点拙见,作为引玉之砖抛了出去。希望早日看到以沾、连、随、粘为特点的,以?、捋、挤、按、采、?、肘、靠为方法的,综合巧摔、巧打、巧拿于一体的,文明、高雅、精彩的太极推手在全国各地蓬勃再现。希望蕴含中华民族文化内涵和哲理的、趣味无穷的太极推手早日进入世界体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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