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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坛功 先用一小口之坛,约重数斤者,此须视练者之原有指劲而定,不可固执,如练者鹰爪之力本可以提十斤之物者,则用十斤以上之坛;如练者鹰爪之力本不足提十斤之物者,则用十斤以下之坛。此指入手初时而言,所谓约重数斤者,即以此也。 以鹰爪扣于坛口之颈,向上提起。 初时必觉甚为费力,提起片刻,即须放下,不能耐久。练习日久之后,此种困难,必逐渐减少,终至于完全不觉,以指提坛,宛若拾芥。即历时甚久,亦不觉其苦,至此则于坛中加铁屑二三斤,再依法练之,历若干时之后,时间亦无一定,大概练至不觉其苦,而能持久不坠为止,此则在练时之勤惰而定矣,再加二三斤,如此逐渐增加,苦练不已,由数斤而数十斤;而数十斤,至能以鹰爪之力而提取五十斤之坛,轻如拈羽,历久而不觉其苦,则功造大成矣,以指着人身,必可使人折服,而无能与抗矣。 唯此功夫,须由渐而入,不可越躐。每次加铁屑,至多不得过三斤,若以贪功之故,而多加重量,非但不能猛进,反足以减少其进步,而兴欲速则不达之叹。故练功不在于重量增加之速,而在于平时练习时间之长。大约每日分晨夕二度练习,每一度以练习一个时辰为限。如此勤行不怠,进步自能神速,若急躁而求功,其结果适得其反,决无良好之成绩。 此项功夫,自始至终,大约三年之内,可以成就,其法既简便易行,成功亦不至过分迟缓。故练习指功者,多从事于此,良非无故也。 二、石荸荠功 石荸荠功夫之练法,与提坛相仿佛,唯以练功之具略异。而至入手之初,较为艰难耳,因坛口有边缘可以借劲,石荸荠则并无边缘可以借劲也。 以青石制成倒置之圆锥形,略如水果中之荸荠状,其重量亦无一定,大约在入手之初,用二十斤者为度,不可再重矣。 此法与前法稍异者,并不渐次递加。此法入手即练较原有指力一倍以上之物,以后加重,亦以一倍为宜。广阔之处在下,而锐端则向上,练者以鹰爪紧紧扣住其锐端相近之处,用力上提。 在入手之初,以数斤之指力,而提此十数斤之石荸荠,欲其应手离地而起,势所不能,但明知其不能,而必依法勤加练习,以冀其能有提起之日耳。大约半年之后,即可离地矣。惟离地提起,以其上无边缘可以借劲,青石又为极滑之物,功夫未到,决不能悬空持久,提起即落,亦势所必然之事也。再加功苦练,功夫既达,自能逐渐持久矣。练至石荸荠可以应手而起,不觉沉滞,能历一炊时许之久,则第一步功夫成矣。 如入手时所练之石荸荠,重量为二十斤者,至此即易为四十斤之石荸荠。依前法而勤练之,待功夫既深之后,此四十斤之石荸荠,亦能应手而起,轻如拾芥,纵历久而不觉其沉滞欲坠者,则功造大成矣。 试思,以鹰爪手提一毫无借劲又极平滑之石荸荠,可以历久不坠,其力之巨,已可想见,若用以拿人,若非铁石所铸之身,势必不克当此鹰爪也。此项功夫,较诸前一项,尤为厉害,因练时纯凭指端之实力,无可假借,非功夫到家,决不能应手而起,非若提坛之有坛口边缘之可借劲也。故彼纵练至提五十斤之坛,犹不若此能提四十斤石荸荠之力为巨也。惟此法在入手时较为艰苦耳。 三、拔桩功 其法以五尺长,周围六七寸之坚木一株,钉入土中,大约钉入土中约三尺,余二尺露出地面,于桩旁之四周,更用砖石筑入土中,务使结实,而桩不能移动分毫,亦正如建屋之筑基础。如不用砖石,则用同样之桩,约长三尺者,依本桩之四周,密排而钉入之,全没入土为度,排列既密,桩当自紧。总而言之,凡可以使原桩坚牢,不易有丝毫摇动者,其法皆可用。初不限于用砖石筑实与排桩紧密二法也。 将桩钉牢之后,练者立其旁,以鹰爪扣住桩之上端,用力提拔,似欲将桩拔起者。 至指力不胜时,即稍休息,然后续行。或两手交互而行之,每日分晨夕二次练习,每次以一个时辰为度,此外如遇闲暇时,多行几次尤佳。 提拔之时,须用直劲向上,不可向旁扭扒。在入手之初,正如俗语所谓"蜻蜓撼石柱",决难移动分毫。然每日勤行,指力逐渐增加至功夫到家之后,亦必有应手拔起之日也。如此朝暮练习,一年之后,其桩必能缓缓拔起,由分毫而盈寸,由寸而逐渐递加,以至于能将全桩拔起,则指力亦已不弱。 如欲更进一步者,则可于树木上行之。择一株周围约六七寸之树,以鹰爪纵横侧紧紧扣住,用力向上提拔,右手扣时则反是。 初时,树仅能微微动摇,决不能使其根出土,因树根分歧杂出,扳于土中,极为坚牢,较诸人工所钉之木桩,其反抗之力量,固不可同日而语,故不易使之出地也。加功苦练,勤行不怠,日久之后,功夫既深,自能逐渐将树连根拔起。 然为时,非三年不可,练至能一举手间而拔连根之树,其指劲之大,已足惊人,着于人身,即不在关节等处,已足制敌,固不必再谙擒拿之法也。若练擒拿法者,以巧劲制人,指功固不可不练,然练至能将木桩拔起,亦已足矣。正不必多费光阴而至此绝境也。 四、锁指功 初时空手练习,紧并中、食二指,屈成环形,而以大拇指屈指置于中食二指之间,使三指顶相对,紧紧扣牢,掌心中空,虎口成圆形。猛力扣一炊时许,略舒指休息片时,再依法紧扣之,每日有暇即行,不限次数。 盖此功初步,并不用器械练习,无论在何时何地,皆可随意行之也,扣时宜将全身之力,运于鹰爪大、中、食三指之端,务须沉着,切不可贪省力。 空手勤行半年之后,则用一小圆木加于大、中、食三指之间,依法扣之,木长约三寸,周围约一寸许,以梨、枣等木为合用,取其质地坚实也。如此更半年,再易以圆木而为铅棍,大小长短,与圆木相等,亦以半年为期。铅棍之后,更易钢棍,依法练习半年,其功成矣。用以扣人身各部,亦可使敌折服。 五、拈花功 练习指面拈劲之法,亦名为拈花功。与以上各种功夫大同小异,唯着力之处,彼在指顶,此则在指面耳。 练习拈花功之初步,亦不必用何种器械,但以大、中、食三指面紧贴,略如锁指状,唯彼则扣三指使虎口成环形,此则拈三指使虎口三角形耳,指面相贴之处,以三指之第一节为限,指面紧贴之后,乃贯全臂之力于指,徐徐向外拈去,旋转成小圆圈。 由内向外旋若干次之后,更由外向内亦旋转若干次,其数须相等,如外旋百度,内旋亦百度。每日不限次数,有暇即行,指如酸痛,则略事休息以舒之。因此等功夫,既无须乎器械,又不必摆出练功架子,无论何时何地,随在可行,而旁人且不易觉察,故非常便利。 空手勤谨练习,半年之后,指面之力量,亦已不小,乃更取极大之黄豆三粒,用大、中、食三指拈住,依前法运全臂之力于指面,推动三豆,使在三指间旋转。 初时每不能轮转如意,三豆且时有脱落之虞。大约练习一二月之后,即可免去此弊。其旋转之法,亦如空手时之内外各旋若干度,至力疲时稍事休息再练。唯所用练功之豆,须随时更换,起初每日换二三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一休息,换豆一次。此一步功夫,须练至以三指拈豆,毫不用力,轻轻一旋转间,即成粉屑,则可终了。 盖擒拿法本利用巧劲,但借功力以为助者,练至如此,亦已够用,不必再求进步矣。若必欲求其功夫之更进一层,则可于练豆之后,再换石子练之。石须坚实,如法拈旋,唯石子之数,不限三粒,三粒可,即两粒、一粒亦无不可,直练至无论如何坚硬之石,一触其指,即成粉末,则功造大成。坚石触之如此,若以爪加诸人之血肉之躯,则鲜有不筋断骨折者矣! 练习此等死功夫之后,每易于无意中伤人,即与人交手用此等功夫以制敌,亦正嫌其太为狠毒,有伤阴德也,故能练至拈豆使碎之时,即可停止。因已足制人,即恐强悍之敌不易克,于其再费功夫练此死手,不若移而练擒拿之为佳。因练拈石,至少须三年,若移此三年之光阴而练习擒拿之法,亦足够而有余裕矣。学者其三复斯言。 六、卧虎功 卧虎功亦为练习鹰爪手指之劲与足趾之力者,以练时伏卧而行,故一名之曰睡功。 先将身伏卧于地,各部挺直,足趾尖支地,两手则置于头部之两旁,指尖向前,掌心贴地。 然后,运用臂腿之力,将身撑起,至离地一尺光景时,缓缓将身向前探去,至极度时,两足向后挫,身亦随之后退,退至极度,再行前探,循环往复,力尽而止。唯自始自终,全身除足趾手掌之外,其余各部,完全凌空,不宜稍令贴地。初时行二三度之后,即觉力疲气涌。习之既久,次数自能逐渐增加。 一年之后,则完全不觉其苦,则易掌为拳,拄地而行之,即用两手握拳,以拳面贴地,虎口则向前方,依前法而探、退之。 更越若干时之后,则再进一步,易拳为指而行之,小指及无名指屈转贴于掌心,余三指面按于地上,中、食二指居前,大拇指居后。 更练习若干时,则单用一足之趾拄地,其另一足则叠置拄地之足跟上,依法练之,两足交换而行。 然后,再缚石于背,而勤加练习。石之重量,亦由轻而重,逐渐增加,从十余斤而加至百斤为度。 至背负百斤之石,而以三指按地,而行功夫,历久而不觉其累赘费力者,则功造大成矣。指力至此,亦可得数百斤,用以制人,足有余裕。此特为寻常之法,若兼治擒拿功夫者,则不必缚石再练,即练至能以三指按地,练此功夫,历久不觉费力时,爪力功亦已不小,足为擒拿之助,不必再负石练习矣。 ——摘自《少林擒拿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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